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落实本科教学检查制度,掌握现阶段本科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学校决定于第10周―第11周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对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予以普查,了解教研室工作计划、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活动记录等情况。
2. 实验教学情况。本学期开设实验课的学院,应对本单位的实验教学计划以及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常规检查
1.教学进度的执行:各教学单位应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确保各课堂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基本保持一致;
2.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各教学单位可以组织同行听课、巡查等方式,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等情况;
3.下学期准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案、教学大纲、备课等情况;
4.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前期准备情况:主要是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选题及其指导教师的落实情况;
5.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11周,即2011年10月31日―11月11日。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教学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对待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教务部负责制定专项检查的方案,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专门的教学检查组,抽查有关教学单位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与实验教学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11月16日(第十二周周三)前一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以及在教学检查期间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