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5-04-27浏览:282设置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已通过各学院的审定。为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附件1)仍以课程归属学院为单位落实,由课程所属学院录入开课任务。

二、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优秀主讲教师承担此次本科教学任务。

三、建议各学院本着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控制课堂规模,原则上要求专业课课堂容量不超过180人,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四、各学院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同一任课教师的本科教学任务应注意与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其他性质教学任务错开,以防发生冲突。

五、下学期32学时2学分的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可以分为前半学期与后半学期开课。具体开课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原则上需安排在同半个学期,同一专业的课程也应前、后半个学期统筹考虑,均衡安排。

六、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仍有部分学生在首义校区学习。请相关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教学班中的行政班是否为同一校区(到首义校区的行政班名单详见附件2)。

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教学任务的安排及开课任务书的录入工作务必在58日之前完成。录入开课任务书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教学任务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54日-58日。

八、凡在下学期开设新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的教师,应及时办理开新课的相关手续。请各学院督促新开课教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58日前将材料送交到各学院审核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核定工作量时不予系数计算。

九、各学院须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于58日前上报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5427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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