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通知

时间:2016-06-27浏览:782设置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高学会[2016]5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参评作品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推荐

本次评选分为电类、机类、其他和实验教学软件四大类。请各学院积极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参加申报,学校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遴选不超过6件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参加申报的作品完成人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申报书》(见附件2)。

2.支撑材料。必须提供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学校教务处盖章)、安全性论证(学院盖章)和学校推荐意见。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材料证书扫描件等也可一并提供。

3.上述所有材料最迟于201678日前送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5),同时发送申报书word版和支撑材料电子版至88366079@qq.com

联系人:许邦权88385033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申报书》

 

 

教 务 部

                                   2016年6月27

附件1:评选活动通知(红章版本).PDF

附件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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