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调整修读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替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6浏览:1222设置

各有关学院:

 2016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做好学生专业调整后的修业衔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已修读课程,按下表处理:

原培养方案

调入专业培养方案

处理

有(课程号一致)

无需处理

无,但有内容相近课程(以附件1为准)

申请课程替代

无,也无内容相近课程

任选,非通识选修

2、可替代课程的范围详情见《转专业可替代课程对应表》(附件1),凡表内规定的课程,经学生申请可以进行课程替代;凡不在表内规定的课程,不能进行课程替代。

3、课程替代申请程序:学生到调入学院进行登记,填写《转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于20174月14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交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考试管理中心审查无误后,统一进行课程替代。

  

  

  

教务部

2017年4月6日

附件1:转专业可替代课程对应表.xls

附件2:转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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