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07浏览:593设置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

统计时间段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

二、统计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组织专人负责此次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和《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1-4),具体填报要求见“填表说明”(附件5)。为减轻各教学单位工作量,教务部提供上一年度2015-2016学年度各实验室报送数据(附件6),供参考使用。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和《贵重仪器设备表》等3个表格由资产管理部提供,无须各教学单位填报。

三、数据报送安排

1.920日前,各教学单位先行报送附件1-4的电子文档。

2.925日前,教务部审核后导入系统进行数据检测,如检测过程中存在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将反馈至相关教学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上报直至无误。

3.109日前,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送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5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教务部-王颖,联系电话:88385033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相关附件


                                                      教  务  部

                201777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附件.rar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