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05浏览:3238设置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2),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0720号)(附件3)文件的相关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为了保证其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资格的审核、推免指标的分配、综合考核及推免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必须成立有学院党委书记参与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并报教务部备案,负责各学院学生推免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三、教育部下达我校今年的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各学院先行遴选排序。此次推免计划中99%为正常推荐遴选计划,1%作为特殊学术专长人才遴选计划(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不含体育及艺术特长生)。各学院如有剩余指标,由学校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四、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择,今年我校的推免名额不作“校内”和“校外”的校别区分,且今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完全分开进行。

五、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07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各学院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 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之规定,我校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各学院在制定细则时可以会同体育课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有关体育竞赛获奖项目的奖励分值。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附件4)文件第一条第2款“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之规定,各院如有符合以上条款并达到学校免推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列入各院免推名单上报。

八、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完全符合)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2.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主干课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4.学年论文在80分以上;

5.经济、管理类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特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成果和奖励须为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的成果、奖励)

1.在国家3类(含)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家4类期刊(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正刊、第一作者)。

2. 在教育部(含教育部下属司局、教指委参与的国家级竞赛)组织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个人二等以上奖励;团体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者、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和三等奖的前一名获得者。

3. 全国优秀社团(学术理论类)一等奖的主要成员。

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且其项目被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交流或项目展示。

(三)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有所在专业3名教授的联名手书推荐信,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推免生考试。对以学术论文申报的,学院必须专门安排答辩环节,必要时,学校还将组织专门的考核。学院在推荐特殊学术专长人才时必须明确注明其所符合的特殊条件项,最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接收推荐材料。

九、校有关成绩和奖励分计算的相关说明:

(一)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一位)。

(二)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认定以学校科研部最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为准。

(三)奖励分的具体实施细则,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向学生公示后执行。

十、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即日起至913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进行相应的测试工作,确定推免生的最终人选和替补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三位教授推荐信连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须一并上网公示。

(二)914日将推免生材料报教务部。上报材料包括:

1. 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免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7)及电子版(申请特殊人才计划的单列注明)。

2. 推免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5及附件6),成绩单,经学院审验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特殊人才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汇总表的学生信息按照学信网的学生个人信息详细、正确填写,不得有误。名单公示期间请保持个人手机开机状态。

(三)本月前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完毕,学校正式发文。

2018年起,学校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附件8)文件执行,本年度的推免情况将作为下一学年推免指标分配的相关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时,请各学院在2017111日前,将本年度的推免生去向情况汇总后(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领导签字、盖院章)上报教务部学务办。

  

附件:

  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附件2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2007)(附件3

  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附件4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5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学术人才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6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届推免生汇总表(附件7

  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795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07年)的通知.pdf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doc

附件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届推免生汇总表.xls

附件8、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17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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