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22浏览:718设置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期末考试考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学校决定成立校、院两级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小组。学校巡视工作由校领导、校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和教务部工作人员负责。现将巡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考试巡视小组巡视要求

1、巡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监考规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视,保证巡视工作质量。

2、应根据巡视工作要求,保证每栋教学楼自始自终都有巡视人员在考场巡查。

3、巡视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巡视工作职责。各巡视员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佩戴巡视牌进行巡视。

4、各巡视小组在巡视过程中要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巡视时做到不遗漏考场。

5、巡视员不仅要对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而且要对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及时制止不良现象和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6、各巡视小组在巡视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时客观地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异常情况登记表》。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异常情况登记表》应在考试结束后次日交考试管理中心。

二、各学院巡视小组巡视要求

1、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巡视小组。

2、各学院对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应有较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将具体安排表于20161229日报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

3、各单位应依照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安排,对本单位考试课程的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到位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巡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71222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异常情况登记表》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异常情况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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