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学校接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1),教育部高教司将建设约1200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根据函件精神,我校可推荐8—10堂。现就我校的推荐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按要求推荐1-2堂“特色示范课堂”。
因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按教育部要求申报了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不参加此项申报。
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范围与材料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及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3)。
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陈国威OA信箱,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签字盖章送至教务部文澜楼201办公室。
四、遴选
推荐材料收齐后,教务部将会同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出8—10堂“特色示范课堂”报教育部。
联系人:黎红梅、陈国威,电话:8838501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
2.“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3.“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