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8-05-08浏览:946设置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要求与程序

(一)学院自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以学院自评为主,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校优论文指标(约为年级学生数的10%,见附件1),开展本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将等额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教务部。

(二)学校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则对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正式行文公布。

二、优秀论文数据备份与报送

(一)各学院须留存备份的数据:各学院须收齐并备份留存每个学生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Word版电子文档。该版本内容和形式必须完整,包含“专业、作者、学号、指导老师”等信息,插(附)图、表格完整、完好,总页码与目录一致,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各项内容齐全。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 +专业代码+_+学号.doc。如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学生张三学号为1401010101,则文件名应为张三_020101_ 1401010101.doc。专业代码请与全程培养方案中保持一致。

(二)各学院需报送到教务部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学院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名单

2. 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见附件2

3. 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见附件3

三、论文评审费的计酬与发放

1.评审费标准:80/篇。

2.计酬范围:按校优论文指标篇数计算。如果学院未完成校优论文评审指标,则扣减相应的评审篇数。

3.评审费的发放方式:专家评审费发放,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采用打卡形式发放。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是发放优秀论文评审费的唯一依据,填报该表时,校内专家只需填姓名、职称、工号、评阅篇数等信息。如果请有校外专家,需填除工号外的全部信息。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31日前将材料报送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5室),其中电子版发送到教务部许邦权OA

联系方式:许老师 88385033

  

附件:

1. 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分配表

2. 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

3. 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8年5月8日

附件1: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分配表.doc

附件2: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xls

附件3:2018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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