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正选期间部分课程抽签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8-07-07浏览:1914设置

相关同学:

正选开始后,教务部对部分课堂的选课结果进行了抽签,由此引发一部分同学的不满情绪,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1.《房地产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法律文书》等课程,经与开课学院协商同意增开课堂;《公务员法学》《比较行政法学》等课程,开课学院也承诺视正选结果决定是否增设课堂(此消息通过教务部部门网站已经告知)。

2.在系统处理预选结果时,对《房地产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法律文书》等二十余个课堂的选课学生没有进行抽签。考虑到增设课堂是否安排在目前开课课堂的同一时间,如果是同一任课教师承担任务就必须错开时间的实际情况,我们发布了“二次抽签”的通知,并实施了抽签工作。

3.发布“二次抽签”的通知中,“二次抽签”严格意义上是我们文字表述不准确。实际上是对预选结束后,未完成抽签但又必须抽签的课堂补充完成抽签工作。

4.造成正选期间部分课程抽签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工作疏忽。

在此,我们再次告知相关同学,如果抽签落选,可以在正选期间选读其他课程或在补选期间选读增开课程(堂),而且对增开课堂的授课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尽量满足要求。同时,我们也郑重承诺,虚心接受相关同学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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