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党支部开展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18-07-10浏览:1096设置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201876日下午,教务部党支部全体职工在文澜楼四楼会议室(支部党员活动室)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李志生主持,教务部全体职工参加了第一个环节的活动,党员同志全程参加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在第一个环节,李志生书记向全体职工传达了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全体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李志生书记要求党支部、全体党员围绕“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查摆问题,形成清单,积极整改。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中,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支部委员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为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五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追授李芳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等文件。支部党员结合文件精神的学习,大家一致表示以李芳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践行立德树人使命。

最后,支部书记李志生就规范支部党日活动提出五点要求: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充分保证时间。根据学习内容和主题安排,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除重大活动和紧急任务外,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按时开展,没有按时开展的,应报二级党组织审批,并及时补充开展完成。第二、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第三、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须保持政治性、严肃性,确保主题不偏、内容不虚、程序不减、次数不少,杜绝娱乐化、庸俗化。参加的党员必须佩戴党员徽章。集体交纳党费必须现场进行,不得随意代交或会前会后交纳。第四、党支部健全请假、补学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开展活动。活动实行会前点名通报制度,组织委员首先通报参会党员、请假党员(事由)等相关情况,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不得开展。除出国学习研究、因病长期住院外,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含寒暑假)请假、迟到和早退次数不得超过3次。第五、党支部活动记录和党员活动记录应包括活动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主题、主要内容、讨论发言等。会上由于时间关系记录不全的,会后应及时学习整理。

支部全体党员现场自觉缴纳了当月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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