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秋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8年9月24日(第四周星期一、中秋节)放假,与周末连休。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本科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9月24日(第四周星期一、中秋节)所有课堂停课,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补上。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务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