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7浏览:4833设置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能力,南湖片区十所高校今年将继续开展辅修双学位工作。为确保我校2017级本科学生按时参加南湖联盟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我校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学习(如辅修学校报名条件高于本条件项的按辅修学校要求执行):

(一)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二)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且主修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及格;

(三)原则上必须跨学科报辅修专业,本次报名系统可以自动筛查主修及辅修专业,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报名;

(四)学有余力。

(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韩班)、国际联合教学项目(中澳班、中英班、中美班、中新班等)学生,因不能同时参加国内和国外的课堂教学,故不能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

二、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第一阶段(辅修阶段)为25学分,学费2500元;第二阶段(双学位阶段)为25学分,学费2500元,两阶段学费共5000元。

三、各校开设专业

南湖联盟十校联合办学外校共开设28个专业,详见十校联合办学2017级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81217日上午8:001223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今年的辅修双学位报名采用新版系统报名,同学们可以登录十校辅修系统报名网站“http://uts.zuel.edu.cn/”注册,或扫描网页右侧二维码下载软件(仅限安卓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绑定身份信息,然后选择相关专业进行报名。

(三)教务部汇总公示

报名结束后,教务部将汇总名单,并于整理后,于20181224日下午1700前公布预录名单(即网上正确报名且只被校外的一个专业预录的学生),并作为网缴扣费名单提供给财务部。

(四)缴费注册

辅修双学位学费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辅修阶段25学分费用)。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请预录取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缴费时间内,登录财务部网站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费,经与学校财务部协商,本次辅修双学位缴费方式以网络在线支付的方式进行。

(一)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部网站信息更新)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ssf.zuel.edu.cn/)缴纳辅修学费。

(二)打开统一支付平台后无需进行新用户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一栏为学生本人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港澳台学生初始密码为60,进行过密码修改的学生请使用本人修改后的密码),输入验证码后,进入缴费页面;各位同学请妥善保管好密码。如无法登录请致电张老师( 电话:88386901) 咨询。

(三)在“费用信息及缴费状况”一栏中可以看到本人辅修双学位的缴费详情;按照提示缴纳2500元学费(手机无法登录缴费的用户请使用电脑登录缴费,电脑登录成功后系统自动弹出缴费二维码,用户便可以进行手机扫码支付)。

特别提示:网络在线缴费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纳学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视同自动退出辅修双学位学习。

(四)缴纳完学费后,财务部将统一开具学费收据,教务部将统一为学生打印听课证,学费收据及听课证将统一发放到主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位同学凭相关证件到主修学院学办领取。

五、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为5个学期,2017级辅修双学位定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课表及使用教材等信息请在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http://uts.zuel.edu.cn)或手机APP客户端查询。

六、其它说明

(一)学生必须跨学科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不能选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二)学生所有的报名信息必须确保准确,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补报,不能缴费和参加学习;

(三)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具体以辅修学校的通知为准;

(四)辅修双学位缴费分两个阶段,第二阶段缴费在大三下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我校从2015级开始按照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20165月第4次修订)(附件2)执行,请预报名的学生仔细阅读该管理办法。

报名期间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教务部学务办咨询 联系电话:88385458,联系人:廖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十校联合办学2017级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20165月第4次修订)

  

                                                                   教务部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十校联合办学2017级学生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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