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7浏览:460设置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管理工作,加强教研室建设,我校于201812月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32号)(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做好对教研室主任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于每年3月份上交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报告;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行任期制,每一任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两期。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教研室活动,做好教研室主任的选聘、换届及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黎红梅、李晗

联系电话:88385011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部

               2019年1月17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pdf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