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籍异动、选课、课程替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2浏览:2717设置

2018级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为保证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及时顺利进入新专业(类)学习,现就相关后续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组织转入本院的本科生(以下简称“转入本科生”)认真学习转入专业的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和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对本科生在课程改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

2、转入本科生须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情况,按照转入专业本科全程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学习能力及跨校区学习面临的困难等因素对本学期修读课程予以合理安排与调整。

3、转入本科生请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从“学籍成绩—学籍异动信息”界面申请学籍异动(“异动类别”选择“转专业”,异动原因选择“转专业”,并在“班级名称处”选择转入后的班级名称)。学籍信息状态以学工部公布为准,教务系统内学籍异动等学籍信息只用作处理学生修读课程等教务管理信息流程使用,不表示学生学籍状态。

4、转入本科生学籍异动申请完成后,先由转出学院依照学校发文名单进行审核,再由转入学院根据学校发文名单进行审核,由转出和转入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课程改选。

5、请转入本科生和相关学院在201845日前完成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及审核工作。转入本科生课程改选时间为488:004108:00,所有转入本科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课程改选工作。

6、转入本科生改选课程的选课要求与正选阶段的选课要求相同(即上课时间不得冲突、学分上限为32)。通识选修课受课堂人数限制,其它课程不受课堂人数限制。

7、课程替代相关事宜按下述步骤处理:

1)学生已修读课程,按下表处理:

原培养方案

调入专业培养方案

处理

有(课程号一致)

无需处理

无,但有内容相近课程(以附件1为准)

申请课程替代

无,也无内容相近课程

任选,非通识选修

2)可替代课程的范围详情见《转专业可替代课程对应表》(附件1),凡表内规定的课程,经学生申请可以进行课程替代;凡不在表内规定的课程,不能进行课程替代。

3)课程替代申请程序:学生到调入学院进行登记,填写《转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于2019412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交教务部运行管理办公室(203),运行办审查无误后,统一进行课程替代。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201942

附件1:转专业可替代课程对应表.xls

附件2:转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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