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6浏览:1155设置

全校各教学单位:

日前,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决定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二、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数量

各学院申报的专业点数不超过本院本科专业布点数50%。已入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法学、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可不占指标,但需提交申报相关材料。

2.填报材料

各学院认真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院的申报工作,并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425日上午下班前

提交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经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学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文澜楼301),电子版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发至教务部田天峰、黎红梅。

联系人:田天峰、黎红梅,联系电话:88385011

4.评审及上报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专业,并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后续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有效组织、及时安排好相关申报工作,并结合本院实际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立项建设工作。

  

                             教

                        201941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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