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
统计时间段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组织专人负责此次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和《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4-7),具体填报要求见“填表说明”(附件8)。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和《贵重仪器设备表》等3个表格(附件1-3)由资产管理部提供,无须各教学单位填报。
三、数据报送安排
(一)、9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先行报送附件4-7的电子文档,资产管理部先行报送附件1-3的电子文档。
(二)、9月10日—9月16日,教务部审核后导入系统进行数据检测,如检测过程中存在数据错报、漏报,填写不规范等情况,将反馈至相关教学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上报直至无误。
(三)、9月18日前,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送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5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教务部-徐正,联系电话:88385033。
特此通知
附件1-10
教务部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