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31浏览:2770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9级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

二、各专业调整专业名额

申请调出名额为2019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15%,调入名额为2019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5%,各专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二)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报名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调高报名资格但不得低于此条要求);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转专业,如文澜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等项目的学生;

4.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金融学注册金融分析师方向(CFA实验班)、会计学拔尖创新实验班、会计学ACCA实验班、经济学实验班、法学实验班等均不转出;

5.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四)公安类专业的学生因是提前批次录取,不在本次调整修读专业(类)范围内,参加下半年专业(类)分流报名工作。

(五)我校调整专业(类)工作是以专业(类)为基础,学院各专业转入名额只允许在该专业(类)内选拔录取,不得打通到其他专业(类)使用。

四、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学生报名(215日——19日)

1.学生登录网上学生事务大厅,在调整修读专业(类)模块中报名(附件2,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审批表》相关基础信息及申请调整专业(类)原因一栏;

2.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下载审批表打印后,在“申请调整专业(类)原因”一栏签名确认;

3.将填写好的审批表上交本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多个志愿视为无效报名申请。

(二)转出学院资格审核(221日——22416点)

1.各转出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审批表后,汇总报名学生信息并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2.按照本次调整修读专业(类)的转出名额限制,在事务大厅中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附件3

3.各转出学院在事务大厅中,将通过审核的汇总名单下载打印后,签字盖章并报送教务部学务办和相关转入学院;

4.各转出学院将纸质版《审批表》交相关转入学院。

(三)转入学院审核材料并公示(225日——32日)

1.各转入学院登录网上事务大厅,根据本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实施细则审核学生资格;

2.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科目、时间和地点。

(四)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33日——39日)

1.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的考核;

2.同时将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网上公示。

3.将学生笔试、面试及总评成绩在网上事务大厅中完善后提交院领导审核(附件3

(五)转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31216点前)

1.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发教务部学务办备案;

2.将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六)学校公示并发文(318日前)

经学校调整专业(类)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名单。

五、各学院必须坚持教育教学质量第一,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19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六、2019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学院公布的细则要求、时间安排理性选择填报所需调整的专业(类),各学院转专业(类)细则已经在各学院网站及教务部网站公布,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

七、转专业(类)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通知将随后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关注教务部网站后续通知。

教务部将对此次2019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教务部反映,也可直接向纪委监察部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88386336(纪委监察部) 

             88385458(教务部)


附件1:2019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xls

附件2: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报名操作指南.docx

附件3:调整修读专业(类)学院审核操作指南.docx


教务部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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