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省学位办“关于2020年我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于2020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可申请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
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但根据教育部新专业目录(2012版)需要变更专业名称或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
二、评审方法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采取自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学院根据《湖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价指标体系》,邀请并组织不少于3名校内外专家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并提供书面评审意见,可采取网上或会议形式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
1.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报告
2. 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3. 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4. 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
5.2020年学士学位(含双学士)专业授权评审专家名单
6.湖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7.专家评审意见书
以上1-5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要求签字盖章)于2020年4月26日前通过学校OA发至学务办陈国威,材料3、6、7待评审完成后将电子版及扫描件(要求签字盖章)于2020年4月29日前通过学校OA发至学务办陈国威;纸质版一式3份,正式开学后报送至教务部学务办。
(二)变更专业名称或学位授予门类
填写《2020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变更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要求签字盖章)于2020年4月26日前通过学校OA发至学务办陈国威;纸质版一式3份,正式开学后报送至教务部学务办。
附件4 2020年学士学位(含双学士)专业授权评审专家名单.doc
附件6 关于2020年我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