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要求与程序
(一)学院自评与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以学院自评为主,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按本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数的10%,开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并将等额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教务部。
(二)学校公示与行文。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学校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二、优秀论文数据备份与报送
(一)各学院须留存备份的数据:各学院须收齐并备份留存每个学生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Word版电子文档。该版本内容和形式必须完整,包含“专业、作者、学号、指导老师”等信息,插(附)图、表格完整、完好,总页码与目录一致,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各项内容齐全。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 +专业代码+“_”+学号.doc。如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学生张三学号为1601010101,则文件名应为张三_020101_ 1601010101.doc。专业代码请与全程培养方案中保持一致。
(二)各学院需报送到教务部的材料(电子版)
1.学院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名单
2.2020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见附件1)
3.2020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见附件2)
三、论文评审费的计酬与发放
(一)评审费标准与计酬:各院计酬总额为80元/篇×推荐篇数。
(二)评审费的发放方式:评审专家原则上为校内正式教师,评审费发放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采用打卡形式发放。2020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是发放优秀论文评审费的唯一依据,请将评审专家的姓名、职称、工号、评阅篇数等信息完整填入表内。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教务部许邦权OA。
联系方式:许老师 88385033。
教务部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