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四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4浏览:1370设置

各学院:

因少部分准毕业生需在7月份参加期末考试、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考虑到相关毕业生届时已经离校,需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重要材料以妥善方式发放至学生本人。结合前期调研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7月中下旬

二、发放形式

各学院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和学院相关工作实际情况,采用邮寄、代领、暂存等多种方式进行发放。

三、相关工作提示及要求

(一)学生选择邮寄方式的,请各学院认真统计好学生收件信息,填写好《毕业生证书邮寄收件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718日前发送至教务部学务办陈国威OA7月中下旬制证完成后,各学院即可前往学校收发中心通过邮政专线分别邮寄给学生(邮寄费用由教务部承担),收发中心联系人刘昀老师,电话13971220299

(二)学生选择代领方式的,请各学院严格代领手续和要求,并做好证书代领发放的痕迹管理工作。

(三)学生选择暂存方式的,请各学院与学生本人就暂存时间、保存形式、后续领取时间及方式等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做好代管期间的证书管理和后续发放的痕迹管理等工作。

请相关单位和学生本人高度重视,共同妥善做好相关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重要材料的发放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部,联系方式学务管理办公室,电话88385458

 

附件1:《毕业生证书邮寄收件信息统计表》.xls

 

教务部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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