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9浏览:10设置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1年实习对象为2018级各专业(已于2020年暑期进行过实习的专业除外)和2019级少数专业学生,实习时间4-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830日前全部完成,其中在实习点参加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4周。

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事先提出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615日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实习方式

(一)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及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实习方式,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提倡集中实习,保证实习效果,进一步发挥实习基地效能。

(三)各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日程安排

(一)620日前完成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要在实习单位聘请一定数量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二)630日前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填写《2021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1),并将实习计划报教务部实践办。

(三)830日前,学生赴各基地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四)910日前,各学院完成2021年学生实习报告评阅、实习鉴定表填写、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报告归档、实习基地统计更新等工作,并形成实习总结书面材料。

(五)920日前,各学院将《2021年本科生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2)和学院实习总结报教务部实践办备案。

四、经费保障

学生实习经费已由财务部划拨到各学院基本运行费中。各学院应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政策,按照年度预算和实际实习情况使用实习经费,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五、管理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实习学生信息登记在册、动态掌握,把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强调服从实习地防疫工作要求。同时,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对老师的实际指导情况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考评记录。

 

附件1:2021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本科生实习基地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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