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素质教育课程
(一)2020级“全面发展”课程模块中“美育课程及实践”和“个人身心、职业发展”课程不做细分,学生修满学分即可。
(二)2021级“全面发展”课程模块中“美育课程及实践”课程为必修课程,由团委(创业学院)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统一开设。
(三)“创新精神”模块中的“学术科研创新”课程、“实践能力”模块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全面发展”课程模块中的“劳动教育与劳动体验”课程以第二课堂形式开设,具体开设方式等以团委(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选课中,2018级、2019级学生限选3门通识教育课程(选修);2020级、2021级学生限选5门通识教育课程(选修)、专业教育课程(经法管融通)、素质教育课程(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