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时间:2023-05-10浏览:202设置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要求与程序

    (一)学院自评与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以学院自评为主,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审细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校优论文指标(为年级学生数的10%,附件1),开展本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将等额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教务部。

    (二)学校公示与文。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对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正式文公布。

    二、优秀论文数据备份与报送

    (一)各学院须留存备份的数据:各学院须收齐并备份留存每个学生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Word 版电子文档。

    (二)各学院需报送到教务部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学院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名单

    2.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附件2)

    3.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附件3)

    三、论文评审费的计酬与发放

    (一)评审费标准:80元/篇。

    (二)计酬范围:按校优论文指标篇数计算。如果学院未完成校优论文评审指标,则扣减相应的评审篇数。

    (三)评审费的发放方式:专家评审费发放,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采用打卡形式发放。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是发放优秀论文评审费的唯一依据,填报该表时,校内专家只需填姓名、职称、工号、评阅篇数等信息。如果请有校外专家,需填除工号外的全部信息。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26日前将材料报交教务部培养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1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教务部-田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8385033

 

    附件1: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分配表.xlsx

    附件2: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册.xls

    附件3:2023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表.xls

 

教务部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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