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3-11-08浏览:932设置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落实各专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本科教学执行计划

(一)在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前,请各本科教学单位(以下简称教学单位)依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所属各专业(类)下学期教学任务(“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学期任务查询”—学年学期选择“2023-2024-2”,上课院系选择本学院—点击“查询”),确保执行计划准确无误。

(二)执行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需调整,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教务系统申请微调教学执行计划(仅包括调整学年学期及停开选修课)。微调申请由教务部负责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如需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请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老师在网上自行申请(进入综合教务系统,点击“教学服务”—“培养方案”—“通选开课申请”—“申请”—“选择”查询并选择课程)。申请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2日,各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完成审核。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得多于2门课程、4个课堂。

二、安排本科教学任务

(一)时间安排

1.11月10日—11月16日,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

2.11月17日—11月23日,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录入;

3.11月24日—11月30日,教务部和相关单位进行公共课排课;

4.12月1日—12月7日,各教学单位进行专业课排课。

(二)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的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三)排课规范

1.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22〕2号)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推动符合授课资格的教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安排本单位的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含全校公共选修课)。

2.严格管理多人合上课堂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堂。同一课堂如需安排2名及以上任课教师时,请在教务系统按照每位教师实际授课周次录入;如需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请任课教师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申请表”(附件1),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汇总表”(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教务部运行办陈国威、熊靖,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文澜楼203办公室。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对教师使用智慧教室的培训,各教学单位排课前在征求教师意愿基础上,优先将小班教学、教学改革等课堂安排在智慧教室,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室安排方面,兼顾统筹容量、距离基础上,优先安排硬件设施好的教室;同时结合学院所在学部及学生住宿情况,优先安排距离相对较近教学楼。各教学单位应优先安排上午第一大节时间段,切实提高第一大节排课率。

4.避免冲突。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同一任课教师的本科教学任务应注意与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其他教学任务错开,以防发生冲突。

5.规范合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有经济学院等9个学院的2023级新生在首义校区学习。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班级名称前带“首”字的班级为首义校区班级,执行合班任务时请勿将带“首”字班级与南湖校区班级合并。

6.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排课指南》(附件3)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本科教学任务。

三、其他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国威、熊靖,联系方式:88385428。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申请表.xls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汇总表.xls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排课指南.doc

 

                                                                              教务部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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