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25届普通本科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第二批、第三批毕业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士学位申请提交时间
第二批:6月21日-6月23日
第三批:7月1日-7月3日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请于7月7日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学院审核及结果报送截止时间
第二批:6月27日
第三批:7月8日
二、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学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学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对未提交学位申请的学生,将不予进行毕业审核。请各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广泛宣传学位申请的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2025届毕业生应申尽申。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2025 届普通本科生毕业和学位审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各学院应至少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开展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在具体工作中互相监督、互相检查,避免出现数据错误或遗漏。
各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分别填写《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情况一览表》和《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5、6),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何娴OA邮箱,纸质版交至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第二批审核结果仅报送确认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结业、延长学制等学生名单请于第三批统一报送。
(三)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结合学生的体测成绩、处分情况等对各学院每批报送结果进行严格审核。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娴,联系电话:88385458。
特此通知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审核操作手册.pdf
4.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情况一览表.xlsx
5.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第二批).xlsx
6.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第三批).xlsx
教务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