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发文公布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原则及办法(从网上下载通知及有关材料);2、各院(系)按文件要求组织评选;3、院(系)教学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4、教务部按文件规定进行形式审查;5、校教学委员会组织答辩会并进行专家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