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考风考纪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巡考力度,落实监督管理
1.学校成立校级巡视小组,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务部联合开展考场巡查,对考试全程进行动态监督。
2.各本科教学单位成立院级巡视小组,由书记、院长、教学院长、负责本科学生工作的书记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进行考场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
3.巡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标准化考场巡视记录表》,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通报。
二、强化监考职责,严肃履职要求
1.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生隔位就座,宣读《考场规则》。
2.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严格核验学生证件,杜绝替考行为。监考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觉,采取“一前一后”或动态巡视方式,密切关注考生作答情况。发现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考卷,收集舞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载违纪舞弊情节,上报教务部处理,严禁包庇或瞒报。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及时清点试卷,确保无遗漏或错装,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详细记录缺考、违纪及考试异常情况。
三、严明考试纪律,杜绝违规行为
1.学生须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入场,严禁代替他人考试或委托他人代为考试的行为。
2.考试中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物品、偷看抄袭,开考30分钟内禁止交卷离场。
3.违纪舞弊者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修订)》严肃处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四、违纪举报渠道
设立考风考纪监督电话:88385458,邮箱:jwbxwb@zuel.edu.cn,欢迎实名反映问题。
考试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全体师生共同维护诚信应考的良好风气。对因失职造成考场事故的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