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对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变革影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现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科专业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请各学院在2026年6月12日前报送组织学生人数及参训情况(见附件)。
二、学习时间
2026年5月7日—6月10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三)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
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
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标准
本次培训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学分体系,“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可作为《人工智能通识课》(通选课,1学分)的学分认定依据(最多认定1学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可作为《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通识课》(通选课,2学分)的学分认定依据,成绩均记载为“合格”。
(二)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完成学习后,需持平台生成的电子学习证书向学院教学秘书申请认定选修学分,经学院审核后纳入学生的成绩单。学院教学秘书应于本学期结束前(2026年7月10日)将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系统。
联系人:熊老师 88385428
何老师 88385458
附件:
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