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13浏览:900设置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82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本年度将重点在创新创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自然科学技术、写作与沟通、经管法融通等方面遴选部分核心通识课进行建设,希望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性质、类别、模块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意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国家公民。

2.通识教育选修课类别:核心通识课、一般通识课。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模块分为:A创新精神与创业教育,B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C哲学艺术与社会伦理,D科学精神与现代技术,E心理卫生与运动健康,F经法管融通性课程。

申请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明确所属类别和模块。

    二、开设条件与开课要求

    1.开设条件

    符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一般通识课程每年课堂数不少于1个,开设不得少于3个学年;核心通识课程应具备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并能够连续开设,每年课堂数不少于3个,开设不得少于5个学年。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课程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开设课程主体知识的专业教育经历,若无专业教育经历,应在申报课程时提供相关研究或经历的证明材料。一般通识课程由教师个人单独申报,核心通识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应的教学团队集体申报。

    3.核心通识课程教学团队的组织条件

所申报开设的核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每位成员所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多于2门。

    三、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由所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教务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遴选

(一)原则

    1.符合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目标;

    2.能对不同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交叉,提供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

    3.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创新力和批判精神;

    4.课程内容强调价值导向性,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

    5.有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6.教学方式上注重方法传授与启迪思维;

    7.根据我校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结构要求,鼓励自然科学类、哲学方法论类和艺术类课程申报。

(二)程序

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识教育工作组对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对于审核、评审通过的一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校将按照规定纳入教学计划;对于被认定为核心通识课程的,学校将重点资助。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1130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一式三份)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给教务部黎红梅、李晗收。

    联系电话:88385011

    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规划,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优势,重新认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属性,力争开设出代表本院(部)水平的优秀通识选修课程。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81113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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