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现启动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4级参加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本科生不得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招生当年对外公布的专业类所属本科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本次专业分流共涉及12个学院,15个专业大类(附件2)。
三、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宣讲(9月28日—10月13日)
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围绕历史沿革、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升学就业等方面进行介绍,进一步增强学生专业认知,引导学生科学规划专业选择。
(二)学生分流意愿调研(10月9日—10月13日)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结合自身志趣、职业规划等实际情况填写志愿(附件3)。
(三)学校公布分流计划(10月14日—10月20日)
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公布今年的专业分流方案。
(四)学生网上报名(10月21日—10月23日)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附件3)。
(五)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10月24日—10月30日)
1.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本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名单上报本科生院(10月31日前)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电子版发史旭威、田天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本科生院培养办。(附件4)
(七)学校发文(11月7日前)
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4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二)本科生院将对此次2024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本科生院培养与实践科反映。
(三)未尽事宜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举报、联系电话:88385033。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pdf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级本科专业分流学生名单.xlsx
本科生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