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辅修双学位学生学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4浏览:86设置

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15届辅修双学位学生学业审核工作,方便学生毕业离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分两批进行辅修双学位毕业生的学业审核工作

第一批审核时间为5月底。各辅修学院应在201561800前,完成辅修双学位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含论文)的录入工作,并进行初审,于62日前提供拟发放辅修证的学生名单和院分学位委员通过的拟授学位名单。学校将以此为基础进行复核,形成辅修双学位毕业生第一批辅修证发放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后形成第一批授学位名单。

第二批审核时间为6月下旬。201563800至第一批审核完结期间,各辅修学院需暂停辅修双学位毕业班学生成绩数据更新工作,待学校第一批数据处理完毕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可再进行成绩更新工作。各辅修学院在更新完毕后,需及时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名单报学校教务部,具体要求和第一批审核相同。

经过第二批审核仍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不再进行审核。其辅修学业按相应规定处理。

二、各学院应规范学生成绩录入更新工作

各辅修学院应将学生课程成绩全部在相应辅修系统进行录入、更新。

在辅修学生论文成绩登录时,凡不合格的,论文学分一律为“0”,其中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如实登记成绩所得分数,没写论文的,论文成绩登记为“0”。

三、做好辅修学生存档成绩单的制作工作

每个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都应有辅修成绩单,辅修学院应制作出最终成绩单,盖好相应公章(学院章、本科教学专用章等),及时交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分类移交存档。

1.参加校内辅修双学位学习学生的辅修成绩单(1份),于66日前转交主修学院,与学生主修成绩单一起装入学生档案袋。

2.外校参加我校辅修双学位学习学生的辅修成绩单(2份),于66日前交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由学校转交对方学校按相关协议进行存档。

3.所有参加我校学习的辅修双学位学生(含本校生和外校生)的辅修成绩单(1份),于2015101日前交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整理后转交学校档案馆进行永久存档。

四、规范证书制作与发放工作

辅修双学位的证书制作由学校负责完成,证书的照片粘贴、盖章和证书发放由辅修学院负责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  务  部

2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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