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维护体育课堂教学秩序,避免体育课堂教学中产生的伤害事故,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学生的现实身体条件,对于体育保健班的开设,我们做出以下决定:
1、 身体残疾无法从事体育运动的学生可免修体育课。
2、 学生出现临时伤、病时,在身体恢复后可参加体育课程的缓考或重修。
3、 若学生身体患长期伤、病,在读期间不可从事剧烈体育活动,无法达到体育课程有关身体素质考核要求者,可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习。
4、 参加体育保健班均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到教务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5、 体育保健班教学内容为太极拳等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项目、不进行身体素质测试。体育保健班课程名为《保健体育(1-4)》分别对应《公共体育(1-4)》。
教务部、体育部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