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班级: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2013级本科生在前六学期未及格的部分课程,教务部在第七学期给予一次重考机会。为了做好本次重考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考报名条件
2013级本科学生在前六学期修读的尚不及格课程;因教学计划的调整而无法重修的课程。
凡未选课或者已选课但最后一次考试缺考的课程(以期末成绩为准)一律不得申请重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每位学生限报三门课程重考(仅限必修课和限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得申请重考)。
3.报名方式: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2013级本科生毕业重考申请表》后交所在学院。
三、审核程序
1.各学院汇总报名数据并根据重考条件审核后,于
2.教务部考试中心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名单反馈各学院。
四、考试时间与安排
教务部统一安排并组织重考考试,具体的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