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本科生申请毕业重考的通知

时间:2016-08-30浏览:4540设置

各学院、班级: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2013级本科生在前六学期未及格的部分课程,教务部在第七学期给予一次重考机会。为了做好本次重考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考报名条件

2013级本科学生在前六学期修读的尚不及格课程;因教学计划的调整而无法重修的课程。

凡未选课或者已选课但最后一次考试缺考的课程(以期末成绩为准)一律不得申请重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695916

2.每位学生限报三门课程重考(仅限必修课和限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得申请重考)。

3.报名方式: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2013级本科生毕业重考申请表》后交所在学院。

三、审核程序

1.各学院汇总报名数据并根据重考条件审核后,于919下午16:00前将本学院的《2013级本科生毕业重考申请表》纸质版与汇总电子版报送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

2.教务部考试中心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名单反馈各学院。

四、考试时间与安排

教务部统一安排并组织重考考试,具体的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16830


附件:《2013级本科生毕业重考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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