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9-08浏览:3360设置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秋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6915日至917日放假三天。915日(第三周星期四、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18日(第四周星期日)的公休调至916日(第三周星期五),917日(第三周星期六)为公休日。

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915(第三周星期四)的所有课堂停课,916(第三周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918(第四周星期日)上课,915(第三周星期四)、917(第三周星期六)和918(第四周星期日)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上。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务部

2016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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