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6浏览:6699设置

校内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整修读专业对象、资格及各专业名额

    1、报名对象为2016级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

    2、报名资格为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且成绩绩点不得低于3.0(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报名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调高报名资格但不得低于此条要求);

3、 申请调出名额为2016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15%,调入名额为2016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5%,各专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金融学注册金融分析师方向(CFA实验班、会计学拔尖创新实验班、会计学ACCA实验班均不转出。

5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公安类提前批次录取学生调整专业只能在本院提前批次同学科内进行专业调整。

四、我校调整专业工作是以各专业为基础,学院各专业转入名额不得互通使用,只能按分配给各专业的具体名额选拔录取。

、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2016年12月28日之前将学院调整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转出、转入审核条件,转入考核形式,考试科目、考核评分标准,录取标准等)纸制(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通过OA)送发教务部学务办审核备案。

2、各学院必须2017年1月9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细则、领导小组组成、工作安排、咨询、举报电话、联系人等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3、227-28日学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交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4、3月416:00前,各转出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将有学院盖章,院长签字的纸制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送发到教务部学务办和相关转入学院;同时将报名学生《审批表》交相关转入学院。

5、3月7日各转入学院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上网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时间和地点。

6、3月10日-17日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的考核并上网公示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和拟入名单。

7、3月21日16点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按附件3格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通过OA)送发教务部学务办;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8、经学校调整专业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校务会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各学院必须坚持教育教学质量第一,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2016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学院公布的细则要求、时间安排理性选择填报所需调整的专业,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

纪委监察部对此次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联系电话:88386336(纪委监察部)

88385458(教务部)

附件1.2016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

        3.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1:2016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xls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doc附件3: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表.xls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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