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端午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三天,5月27日(第十三周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29日(第十四周星期一),5月28日(第十四周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30日(第十四周星期二)为端午节法定节假日。
为做好“端午节”放假前后的本科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27日(第十三周星期六)的课堂调整至5月29日(第十四周星期一),5月29日(第十四周星期一)的课堂调整至5月27日(第十三周星期六)。
5月28日(第十四周星期日)的课堂照常上课。
5月30日(第十四周星期二)的课堂停课,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上。
二、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