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4-26浏览:696设置

全校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本科教学进程已经过半,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贯彻本科教学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及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

2.下学期准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案、教学大纲、备课等情况;

3.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情况;

4.南湖、首义校区各教学楼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

我校思政课的建设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师资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思政课教学效果、实践教学、教材选用、课程考核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9—10周,即2018525月11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教学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整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全面掌握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基本状况,及时处理本科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一步采取有力的措施强化本科课堂管理,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

2.教务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专门的教学检查组,重点检查本学期我校思政课情况。

3.信息管理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单位应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对全校教学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设备隐患,确保教学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送每日检查情况,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于514日(第十一周周一)前将教学检查总结以纸质(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以及在教学检查期间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8426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本科教学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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