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8浏览:1000设置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附件1)与《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191号)(附件2)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零事故,现对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再部署,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我校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通过精心布置、细心查摆、提高警惕、提升能力,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

二、检查范围全覆盖。各学院对各实验室、危险品储存处等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建立台账,确定整改时间表,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组织抽查。

三、请各教学单位对照附件1中《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逐条落实,形成客观详实的检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201937日前交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5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教务部-徐正、刘小莉,联系电话:8838503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22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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