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9年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毕业)实习时间
2019年教学(毕业)实习对象为2016级各专业(已于2018年暑期进行过实习的专业除外)和2017级少数专业学生,实习时间为4-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集中时段为7月6日至8月30日,其中在实习点参加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4周。
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事先提出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月20日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教学(毕业)实习方式
1. 教学(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各学院应加强对集中实习的统筹安排。各学院应加强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实习率。学院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50%以上的学生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
3. 各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日程安排
1.
2.
3.7月6日至8月30日,学生赴各实习点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4.9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2019年学生实习报告的评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报告的归档、实习基地统计更新等工作,并形成实习总结书面材料。
5. 9月20日前,各学院将《2019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2)和学院实习总结报教务部实践办备案。
四、教学(毕业)实习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学生实习经费由财务部直接划拨到各学院。各学院应采取相应措施,遵守学校财务政策,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五、教学(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要求
各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在学生实习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对老师的实际指导情况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考评记录。学校将对此进行核查,并作为评价老师工作实绩和认定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19年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2. 2019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
教 务 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