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附件1)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零事故,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各学院对各实验室、危险品储存处等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建立台账,确定整改时间表,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各学院要理顺院级实验室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检查时间。请各学院于6月28日至7月1日完成自查自纠。学校将于7月2日进行抽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