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教学委员会成立若干个大学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选题专家组,编写立项指南;2、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通知及立项指南;3、各学院填报立项申请表(从网上下载通知、立项指南及有关表格);4、各学院将汇总后的教学立项申报表交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办公室;5、教务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6、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