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次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2浏览:1081设置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修业管理,方便部分准毕业生参与后续课程补退选,顺利完成学业,现计划对2023届学生进行第二次毕业资格预审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审查时间

2023届毕业预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0:00-3月1日24:00,请各学院在此期间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

二、预审查流程

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查(毕业届别选择2023,选择上课院系和上课专业)→点击查询→点击左上角统计(选择当前所有记录,公选课对应类别选择通选,勾选学分完成情况、平均学分绩点统计、专业课程体系)→点击统计→点击左上角毕业学位审查(选择当前所有记录)→点击自动审查(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通知到学生,并提醒学生及时完成学分核对、补选课、课程替代申请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重点关注除第八学期培养方案规定外尚有必修课未修满学分、延长学制、休复学等类型学生,帮助其做好学业规划、补选课工作,告知其毕业审查结果并签字确认。请于3月1日前将签字版《毕业资格预审查结果确认表》(附件2)报送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1室),电子版同步报送教务部叶昊OA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叶老师,电话88385458。

       

       附件:1.毕业资格审查操作流程图.doc

2.毕业资格预审核结果确认表.xls

  

教务部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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