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为顺利完成2023届普通本科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第二批、第三批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学院须在6月25日前报送第二批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7月7日前报送第三批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并分别填写《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修业情况一览表》《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一览表》《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3),其中附件2须由院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表格须由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表格的纸质版交至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叶昊OA邮箱。
为保证审核数据的准确性,第二批审核结果仅报送确认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结业、延长学制等学生名单请于第三批审核时统一报送。
教务部预计将在结果汇总后的第2-3个工作日组织各单位盖证件章,请大家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考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叶老师,联系电话88385458。
特此通知
3.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