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4年实习对象为2021级各专业(已于2023年暑期进行过实习的专业除外)和2022级少数专业学生,实习时间为4-8周,统一安排在暑假进行,8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事先提出论证报告和具体工作安排,于5月31日前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实习方式
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在保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实习工作,在综合研判学生发展、专业需要基础上妥善安排实习方式,实行“一院一策”。针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日程安排
(一)6月14日前,完成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要在实习单位聘请一定数量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二)6月28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填写《2024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并将“一院一策”实习计划报培养办。
(三)8月30日前,学生赴各地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四)9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2024年学生实习报告评阅、实习鉴定表填写、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报告归档、实习基地统计更新等工作,并形成实习总结书面材料。
(五)9月30日前,各学院将实习总结报培养办备案。
四、数据上报
各单位须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通知要求。
10月30日前,各学院须指派专人报送本单位的全部实习数据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五、经费保障
学生实习经费已由财务部划拨到各学院基本运行费中。各学院应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政策,按照年度预算和实际实习情况使用实习经费,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六、管理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实习学生信息登记在册、动态掌握,把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同时,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对老师的实际指导情况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考评记录。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田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8385033。
教务部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