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专任教师: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中南大本字〔2025〕24号)相关要求,经教师申请、教学单位核准、本科生院审定,46项申请中23项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对相关课堂评教数据进行剔除,详见附件。
如对复核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所在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本科生院将根据最终确认的复核结果对评教数据进行统一处理与锁定。第三周起,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查询的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结课评价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387791
特此公示。
附件: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结课评价数据剔除一览表.pdf
本科生院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