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时报账的通知

时间:2015-11-10浏览:753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2015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为“大创项目”)与往届一样开展得有声有色。目前,2014年的项目绝大部分已按要求完成了中期检查;2015年的项目学校已于上学期末批准立项并下文公布,很多项目已启动并进入实施阶段。

为了保障大创项目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和学校已经足额下拨了项目资助经费。然而,各项目组在经费使用方面并未完全遵照有关规定及时报账。校财务部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下发通知,将对某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资助经费未使用完的,视同结余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回。

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财务部通知要求,于1210日前,前往财务部及时报账。此次要求按时报销的经费为2014年立项项目的第二期经费(允许按时报账的项目见附件一)和2015年立项项目的第一期经费(见附件二)。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大创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差旅费、实验费、会务费、购买实验耗材以及用于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等开支。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权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资助经费报账流程如下:

1、  项目负责人整理并粘贴好票据,填写好报销单送指导老师签字;

2、  呈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分管大创项目的院领导审核签字;

3、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大创项目工作的相关老师或相关工作人员集中本院所有项目的报销票据,送教务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  项目负责人持以上签字后的票据到学校财务部报销。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201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后资助经费划拨一览表.xls

附件二: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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