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于2019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可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但根据教育部新专业目录(2012版)需要变更专业名称或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
二、材料报送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
1.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报告
2.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3.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4. 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 6 份,2019年4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部学务办,同时电子版通过学校OA发学务办陈国威。
(二)变更专业名称或学位授予门类
填写《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变更申请表》,纸制版一式三份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部学务办,同时电子版通过学校OA发学务办陈国威。
三、评审方法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采取学校自评方式进行,根据《湖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实地评审。
请各有新增学士学位的学院推荐两名校外专家参加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填写《学士学位(含双学士)专业授权评审专家名单》,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教务部学务办,同时电子版通过学校OA发学务办陈国威。
附件:1.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2.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4. 学士学位(含双学士)专业授权评审专家名单
5. 关于做好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的通知
教 务 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