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31浏览:666设置

各教学单位:

为了落实2018年学校秋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现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新制定(修订)教学管理文件精神。

1.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见附件1)要求,组建本单位督导工作组并尽快开展工作。

1)学习该办法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2)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一般由三到七人组成,设组长一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

3)各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和督导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于2018914日前通过OA快速办理发送至督导室潘明慧。

2.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要求,为2018级本科新生班级配置班级导师并引导班级导师开展工作。

1)学习该办法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

2)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班级导师的选聘工作。每个本科生行政班应配备班级导师一名,并填写“本科生班级导师汇总表”(见附件3)。

3)各教学单位请于2018914日前将本单位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和本科生班级导师名单通过OA快速办理发送至教务部许邦权。

二、全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全方位落实课堂教学管理主体责任。

1.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另发(见OA公告通知:《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学校定于开学第一周、第二周(93日至14日)集中开展期初本科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通知的要求逐项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2.按照国务院教育督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及安全管理工作自查。

1)我校全面自查时间为827—31日,湖北省抽查时间为91—6日,国务院教育督查委员会办公室实地督查时间为911—22日。督导的内容涉及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2)为做好迎检工作,请各学院加快全面自查进度,于201893日前提交书面安全自查报告。安全自查台账的提交,请结合我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交时间可适当延迟。安全自查报告和自查台账要求真实、准确,没有发现隐患的学院也需要报送情况说明并加盖院章。有关学院实验室安全台账自查台账模板请见附件4

3.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听课制度(修订)》(见附件5)的要求,严格落实完成本单位听课任务。

4.认真分析《2018届本科毕业生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见附件6)数据,拟定改进措施。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改进措施于2018921日前报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张建民。

三、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其它相关工作。

1.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2018年入学新生是稳步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形势下的首届学生,各教学单位除向新生介绍校情校史、校园文化、学院学科、教学安排、培养方案、规章制度、校纪校规、安全知识等外,对新生普遍关注的专业分流方案必须在入学教育中安排时间讲解。

2.做好2018级新生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二次选拔工作。在2018级新生中继续开展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报备二次选拔工作方案,各单位在进行本年度二次招生工作的时候,务必严格按照校务会决议,根据本年度的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人才。有关选拔工作请于2018921日前完成。

3.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础性工作。2018年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在开展本次推免工作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在推免指标下放学院前,请各学院提前进行成绩排名以及加分项的统计工作。

2)请严格按照学校推免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学院推免程序要公开、透明,推免的实施细则与各项工作环节不得与学校文件相冲突。

4.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实施细则。请各学院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8]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专业分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请注意如下几点:

1)学生选择志愿的范围不得超过50%(可四舍五入);各学院针对对少数民族学生,可以单独设置条件。

2)请各相关学院于2018914日前将专业分流管理实施细则纸制版一式一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通过OA)送发教务部学务办审核备案,并将专业分流管理细则在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布。

5.组织好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查、缓考以及本学期课程补选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专项工作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部(教学督导室)、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8831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x

附件3:本科生班级导师汇总表.docx

附件4: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听课制度(修订).docx

附件6:2018届本科毕业生教育满意度调查数据.xlsx

返回原图
/